马来西亚吉隆坡高庭宣判,一名38岁女子成为一名74岁男子的婚外情对象,已经破坏这名男子与妻子经营48年的婚姻,因此小三必须赔偿原配20万令吉,男子则须赔偿妻子20万5000令吉。
根据法庭文件,丈夫2022年9月向妻子坦承出轨。妻子一个月后提出司法分居申请,并要求赡养费,以及婚姻期间所有动产和不动产的一半。妻子还将情妇列为共同被告,追究后者在婚姻破裂中应负的责任。
据“自由今日大马”星期天(2月16日)报道,吉隆坡高庭女法官彼得斯在72页的判决书中说,证据显示这名丈夫和情妇同居、在情妇的住所过夜,两人也在新加坡同住。情妇还试图通过试管婴儿方式怀孕。丈夫也曾向72岁的妻子承认外遇。
法官指出,这名丈夫否认出轨,并辩称自己有勃起功能障碍。但法官驳回他的说法,并下令夫妻双方平分婚姻资产。法官也下令丈夫向妻子一次过支付20万5000令吉赔偿金,并与情妇联合向妻子支付10万令吉堂费。
至于情妇,法官说,情妇必须支付20万令吉赔偿金及上述堂费,因为她明知这名男子已婚,并仍选择破坏其婚姻。“她不仅继续与已婚男子交往,还明显无视其妻子的情感福祉。”
法官指出,丈夫和情妇之间的电邮显示,情妇也积极推动丈夫与妻子离婚,进一步破坏了婚姻的稳定。“情妇也试图通过试管婴儿方式怀上这名人夫的孩子,表明她想与人夫建立永久关系。”
...
#东南亚社会 #吉隆坡高庭 #婚外情 #小三
来自频道: @zaobao_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