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立法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

北京官方通报,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条例,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

据中新社报道,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星期五(9月26日)表决通过《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简称《条例》)。《条例》共34条,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北京设立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实体平台,为聚合国际国内优质商事争议解决资源提供场地设施、信息共享、合作交流、教育培训等专业服务。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熊菁华当天在发布会上表示,《条例》提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的总体要求,包括优化仲裁发展环境,支持仲裁改革创新,建设仲裁制度接轨国际、资源优质集聚、机构国际一流、服务专业高效、司法保障优良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

根据《条例》,北京促进仲裁机构对外开放。涉外仲裁案件,仲裁庭、紧急仲裁员可以直接作出临时措施决定;支持在京仲裁机构“走出去”和境外知名仲裁机构“引进来”。

《条例》明确,北京优化政策服务和发展环境。建立国际商事仲裁和争议解决人才库、仲裁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加强仲裁文化建设和理念推广,增强仲裁制度对市场主体的影响力。

《条例》提出,支持在京仲裁机构探索运用仲裁等争端解决机制和国际实践,为防范化解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争议提供相关服务。

另据《法治日报》报道,据悉,2022年7月,中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部署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海南省开展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

北京充分发挥法学法律资源密集、头部仲裁机构集聚的优势,以打造国际一流仲裁机构为牵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扎实推进与国际接轨的争议解决制度先行先试、谋划高端涉外智库建设等22类57项改革任务完成,并通过立法、司法、仲裁、调解等部门的多方协同,全链条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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