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九年"金庸诉江南"著作权纠纷案达成和解

备受关注的"金庸诉江南"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多次调解,当事人最终达成全面和解。该案源于江南创作的校园小说《此间的少年》,作品大量使用了金庸《射雕英雄传》等武侠小说中的郭靖、黄蓉、令狐冲、乔峰等人物名称及性格特征。

根据和解协议,各方一致同意不以"剽窃"定性被诉行为,但江南承认创作时因欠缺著作权法律知识、未事先取得金庸改编作品许可而造成损害。江南同意不再以原样再版《此间的少年》,如未来再版将不使用金庸作品中的独创人物名称。这起被称为"同人作品第一案"的纠纷历时九年终获妥善解决。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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