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案二审维持原判 被告不构成人格权侵害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9 月 11 日对成都地铁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定被上诉人罗某某、曾某某不构成对上诉人何某某一般人格权的侵害。
案件起因于 2023 年 6 月 11 日晚,何某某乘坐地铁时,同车乘客罗某某、曾某某发现其鞋面有闪光点,怀疑是摄像头并发生争执。经民警检查确认鞋内无摄像设备,闪光系金属片反射灯光所致。法院认为,罗某某、曾某某的质疑具有一定事实基础,并非恶意诽谤,且纠纷发生后已三次向何某某道歉,其行为不具违法性,主观上不存在侵害人格尊严的故意。
央视网 | 法院说明
🍀在花频道 🍵茶馆 📮投稿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9 月 11 日对成都地铁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定被上诉人罗某某、曾某某不构成对上诉人何某某一般人格权的侵害。
案件起因于 2023 年 6 月 11 日晚,何某某乘坐地铁时,同车乘客罗某某、曾某某发现其鞋面有闪光点,怀疑是摄像头并发生争执。经民警检查确认鞋内无摄像设备,闪光系金属片反射灯光所致。法院认为,罗某某、曾某某的质疑具有一定事实基础,并非恶意诽谤,且纠纷发生后已三次向何某某道歉,其行为不具违法性,主观上不存在侵害人格尊严的故意。
央视网 | 法院说明
🍀在花频道 🍵茶馆 📮投稿
来自频道: @zaihuapd
⚠️ 评论区加载失败
可能原因:
- 浏览器广告拦截器阻止了 Telegram widget
- 网络连接问题
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