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七干部疫情期间聚餐 醉驾致两人死亡

山东省临沂市七名干部在冠病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聚集聚餐,餐后其中一人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人死亡。当地纪检委通报事件,涉事干部被开除党籍、公职。

据《成都商报》报道,临沂市纪检委昨天通报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根据通报,2020年2月22日中午,沂水县诸葛镇阳湖管理区书记张亮、阳湖管理区副书记杨德明、包村干部肖伟、镇综治办主任段宝欣、镇文化站站长顾玉燕、石埠子村党支部书记陈洪全、北黄家庄村党支部书记黄文忠等七人,接受阳湖管理区凤落院村党支部书记曹恒伟组织安排的宴请,违规聚集、聚众饮酒。餐后,张亮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人死亡。

张亮随后在4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曹恒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杨德明、肖伟、段宝欣、顾玉燕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洪全、黄文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诸葛镇党委组织委员谭苹作为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诸葛镇党委、政府被责令作出深刻检查、通报批评。

此外,通报也提及另外两起干部违规收受礼品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涉事干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主基调,在持续加强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工作监督检查的同时,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和关键人群。对群众举报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坚决从严从快查处,严肃追责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形成震慑,坚决防止“四风”老问题反弹、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

发布 / 2020年4月29日 12: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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