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声明:
"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
也同时不允许金融与支付机构向客户直接或间接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from: 微信@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来自频道: @zaihua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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